太原一小区住户高空抛物砸车多方协调赔偿车主
本报讯(记者韩睿文/摄)高空丢垃圾,将楼下汽车后窗玻璃砸烂,当事人拒不赔偿。接到居民反映后,网格员联系民警和物业人员一起登门协调,最终对车主进行赔偿。
3月9日上午,大东关街南社区网格员赵慧涛接到辖区大东关街138号院居民李先生反映,自己停在楼下的私家车后窗被砸出一个大窟窿,车上和地上还散落着很多废品垃圾的碎片,显然是有人高空抛物所致。随后,赵慧涛联系物业调取监控发现,是该楼一户居民从窗口投掷出一袋装有重物的废品垃圾砸坏了车窗。随后,网格员找到对方进行沟通,但对方拒不承认自己的行为。
对此,赵慧涛联系了辖区民警、物业负责人一同登门,拿出手机翻拍的监控视频进行佐证,同时指出:根据《民法典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规定,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和赔偿责任,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面临警告和罚款或拘留,情节严重的,将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等。
在众人批评教育下,高空抛物的当事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当面向李先生致歉,并对受损车窗进行了赔偿,同时承诺下不为例。